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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保險

113學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表單下載

投(加)保

投(加)保名冊(1131030更新)
 

     

說明

退保

退保名冊

  

理賠

112-113學年理賠申請書

(新光人壽)

111學年理賠申請書

(新光產物)

※校內投保注意事項:

1.本團保投保人數最低需5人以上方可成單。

2.保險費用總金額若超過一萬元,須至少於「起保日前14個工作日」將投(加)保文件Email產學組;若低於一萬元則於起保日前2個工作日。

3.請詳閱說明簡報後,仍有疑問歡迎來電產學組詢問。
 

二、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承保24小時) 。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三、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院校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四、履約期間

自113年08月01日00時至114年07月31日24時止。
 

五、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六、保障內容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殘廢保障:依殘廢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實支實付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住院日額醫療保障:住院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七、保險費(單位新臺幣:元)

    保險期間    

    每人保險費    

1日

30

    1個月(含未滿1個月)    

90

2個月

150

3個月

210

4個月

270

5個月

330

6個月

390

7個月

450

8個月

480

9個月

510

10個月

540

11個月

570

12個月

600

 

八、學生校外實習保險契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