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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保險

115學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表單下載

     

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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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範例

投保

要保書(需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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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名冊(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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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退保

批改申請書(需用印+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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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

114-115學年理賠申請書(新光產物)

//

-

113學年理賠申請書(新光人壽)

作業手冊

115學年作業手冊(新光產物)

-

 

※校內投保注意事項:

1.本團保投保人數最低需5人以上方可成單。

2.保險費用總金額若超過一萬元,須至少於「起保日前14個工作日」將投(加)保文件Email產學組;若低於一萬元則於起保日前2個工作日。

3.請詳閱作業手冊後,仍有疑問歡迎來電產學組詢問。
 

二、保障範圍&保證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承保24小時) 。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僱傭關係」版本者 → 工作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實習學生。)

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非僱傭關係」版本者 → 一般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全程未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且不適用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實習契約之實習學生。)

★工作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一般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4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20萬至4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10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E. 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增額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E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10萬元】

 

三、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院校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四、履約期間

自115年08月01日00時至116年07月31日24時止。
 

五、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六、保險費(單位新臺幣:元)

    保險期間    

    工作型    

一般型

1日

19 33

    1個月(含未滿1個月)    

57 100

2個月

96 167

3個月

134 234

4個月

172 301

5個月

210 368

6個月

248 435

7個月

287 502

8個月

306 535

9個月

325 569

10個月

344 602

11個月

363 636

12個月

382 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