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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教育部「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第5點,112年2月3日修正發布

「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第5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以臺教高(一)字第112220011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高等教育司(電話:02-7736-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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